因此说,犹太人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不但严于守法,而且还非常善于守法。说他们善于守法,此“善于”是指他们有能力在严格遵守法律或契约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的,哪怕这一目的在实质上是不符合法律或契约的规定,甚至是有违法律和契约原来的精神;也就是说,假法律或契约之形,而行非法或非约之实,注意不是违法或违约之实,因为他们是守法遵约的楷模。
这种强调形式上守法守约的精神大量地体现在充满智慧的犹太寓言中。
《圣经》中有这样一个传说:
古犹太人的12支脉原是同父兄弟12个所传下的血脉,而这12兄弟的父亲便是雅各。雅各年轻时曾去东方打工,依附于其舅舅的门下,并娶两个表妹为妻。后来,在神的允诺下,携妻带子返回迦南。
途中的一个夜间,来了一个人,要求同雅各摔跤。两个人一直斗到黎明。那人见自己胜不过雅各,便在他的大腿窝摸了一下,当时,雅各的大腿就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