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后,台湾当局尽管继续表示出“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强硬姿态,但是他们的心理上受到了强烈的震动。特别是台湾人民和海外侨胞要求互相来往,实现统一的潮流,是台湾当局想阻挡也阻挡不了的。台湾当局的某些高级人士和台湾各界的一些上层人物以各种方式对和谈统一表示出了赞成态度。台湾海峡逐步出现了和缓气氛。
叶剑英以他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地看到了这种和缓迹象。他和党中央、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多次分析形势,研究促进海峡两岸缓和的措施。1981年9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2周年、辛亥革命70周年前夕,叶剑英利用这个时机,向新华社记者发表了重要的谈话,进一步阐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他在谈话中提出,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国家将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