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连续待了三晚。每天晚上邪恶女巫值班,护士每隔三小时就用光照我的眼睛把我弄醒。这是他们对待脑部创伤患者的惯常做法:你需要的就是好好睡个觉,但是没人会让你好好睡。除了没法好好睡觉以外,我剩下的时间在做各种无聊的测试,以及对爸爸不断增加的清单条目充耳不闻,还有就是想詹姆斯·拉金会不会来医院看我。
他没有来。
第一个探访我的人是威廉·兰兹曼。探访时间是每周五上午11点开始,威尔10点54分就出现在了我的病房。这时我爸爸出去打电话了,所以没人告诉我这个穿着褐色吸烟夹克的小伙子是谁。“接得真稳,主编!”威尔走进病房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我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跟我解释了我挽救年刊相机的事情。“一点划痕都没有,真是鞠躬尽瘁、尽职尽责。”他说道。
除了他的着装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以外,威尔一点儿也不大惊小怪、唯唯诺诺。我问他为什么穿这件夹克,他声称自己穿这件衣服是为了传达出某种讽刺意味,“面对每天千篇一律的校服,这种衣服能给自己增添别样的色彩”。他身材匀称,跟我差不多高(170厘米),但是看起来比较结实。他长着波浪栗色头发和一双深蓝色眼睛,蓝宝石色或者蔚蓝色,那种蓝色比我和我妈妈的蓝色要深一些。他的睫毛很长,就像涂了睫毛膏一样。那天他眼睛下面有点黑眼圈,而且有些面红耳赤。目睹我的状况后,他看起来似乎有点漫不经心,我想他是在故意隐藏对我的担忧。不管怎样,我立刻就喜欢上他了。他让我感觉很舒服,就像穿上自己最喜欢的牛仔裤。同样相处很短的时间,他给我的感觉跟詹姆斯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