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的他,如何能够知道,这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很多人都是变色龙,随时将自己变成最有利的颜色。
“他是我大唐的节度使,封疆大吏,而不是萧义豢养的狗。他有自己的判断,巴结萧义,也不过是为了往上爬。若他有的选,我相信,阉党一定不会是他的选择。”孙宇看得很透,虽然他不知道,谭浅陌与萧义的关系究竟如何,但是今天来此,就算是一种态度。
“那我们,该如何应对?”李仲禹面现纠结,他不想跟人虚与委蛇。
“把他当作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就行。”孙宇想了一下,说多了,他也理解不了,反正面上不要冷落人家即可,却也没必要太热络了。
“素未谋面,还朋友?”李仲禹理解不了,这天天见面的,都没几个朋友,怎么素未谋面还能成为朋友?
“呃,就是略有耳闻,心有好感,却没什么太多交集。”孙宇头痛,跟小孩子解释这些,真的是要人命。
“好吧,多听少说话。”李仲禹也不想过分纠结这些,他就跟在孙宇后面学着点就成。
“下车吧!”等马车停稳,孙宇一把拉开车门,让李仲禹随他下去。
谭浅陌约三十出头,一身戎装,身量中等,倒还有几分威严,与想象中一脸谄媚的阉党不一样。
“末将见过王爷,见过国公爷!”谭浅陌一看从马车下来的二人装扮,就知道对方的身份了,上前一一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