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则有他的三代相“因”,“损益可知”的历史发展观,要求为政得“道之以德”,“齐之于礼”,以伦理观念统摄历史的发展。孟子则明确提出了“王道”、“霸道”的概念:主张“尊王贼霸”,“以德服人”,而反对“以力服人”;认为“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所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并由此得出历史循环的结论:“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
商鞍把历史分为三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尚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韩非更认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主张“抱法、行术、处势”的法治。
邹衍的“五德始终”;童仲舒的“三统之变”;邵雍的“元会运世”;朱熹的“定位不易”;一直到近代,严复在所译的《社会通淦》中,把社会划分为图腾、宗法、军国三个阶段。康有为则分为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阶段;梁启超则是分为上世、中世、近世。章太炎认为,用“人为规则”来阻挡“自然规则”,主张“俱分进化”。孙中山先生则坚持“历史的重心是民生”,试图从经济生活中去寻找社会发展的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