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之前,索罗斯基金会在1986年初就仿照匈牙利搞基金会的模式,向我国当时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资助改革和开放研究活动,每年出资不少于100万美元。到1989年停止这项运作为止,共向我国相关机构提供250万美元捐款。当时,索罗斯也曾经有过在我国筹建索罗斯基金会中国分部的设想。
索罗斯对“知爱行”的资助是悄然进行的,甚至没有出现在索罗斯基金会的官方网站上,这显示了索罗斯一贯的谨慎和低调。而实际上,索罗斯除此以外还在通过其他境外组织对我国国内进行捐款。
比如,2005年索罗斯旗下的开放社会研究所给一家名为“国际公平桥梁”的组织提供了45万美元资助,支持它在我国开展刑事辩护方面的培训;给一个名叫“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提供37.5万美元资助,支持它在我国开展倡导公众参与的环保项目。此外,在公共健康、改善吸毒者治疗方法方面的研究领域等,也有合作和关注。索罗斯基金会总部明确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在中国设立分部,“为广大的中国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