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只十全十美的胃脏,什么都消化得了,跟这一点配合得正好,他还有丰富的常识,懂得哪些食品既富有营养,又价钱便宜。豌豆汤是他饮食中常有的一项,土豆和扁豆也一样,这种扁豆颗粒肥大,颜色棕褐,照墨西哥的烹调法做。大米饭在马丁的桌上每天至少出现一回,那烧法是美国的家庭主妇根本没采用过,也永远学不会的。干果比新鲜的水果便宜,他经常煮了一锅,放在手边备用,因为他用这东西代替黄油来涂在面包上。有几次,他也买一块牛腿肉,或者煮汤的肉骨头,使他的饭桌为之增光。不搁奶油也不搁牛奶的咖啡,他每天喝上两回,在晚上的那回是代替茶的;可是不管咖啡也罢,茶也罢,都煮得万分出色。
他的确需要精打细算。那次假期差不多使他把从洗衣作里挣来的钱全花光了,再说,他离开出版市场又那么远,总得隔好几个星期,才能指望收到他那些卖钱作品的第一批稿酬。他除了去看罗丝,或者有便去看望他姐姐葛特露以外,一直过着隐士的生活,每天至少完成一般人三天的工作量。他每天只睡五个钟点,只有一个铜筋铁骨的人才能像马丁这样,胜任愉快地一天天地连续干十九个钟点辛苦的工作。他一分一秒都不浪费。镜子上贴着注明了解说和发音的生词表;他刮脸、穿衣或梳头的当儿,把这些表一遍遍用心默记。火油炉上面的墙上也贴着一张张这种表,他做饭或洗碟子的时候,也把它们用心默记。新的表经常取代旧的。他在书中每碰到一个陌生的或者有点儿面熟的词,总是马上写下来,后来,积得相当多了,就用打字机打好,贴在墙上或者镜子上。他甚至随身带在口袋里,在街头碰到空闲的时候,或者在肉铺和食品店里等待轮到他的时候,也一遍遍地温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