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事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没有冲突的组织是一个没有活力的组织,作为领导者,要敢于直面冲突和矛盾;闻争则喜,应成为领导者的一种必有的态度。
怎样制造有利的“冲突”
由上一节可以看到组织内应适应、保留甚至自觉鼓励一些冲突,才能保持一个组织的活力,具体的做法可以有以下几点:
1.冲突合法化
激发功能性冲突的首要一步是,管理者应向下属表明,冲突有其合法地位,并以自己的行动加以支持。而且对那些敢于向现状挑战、倡议革新观念、提出不同看法和进行独创思考的下级员工给予鼓励,甚至可采取晋升、加薪或其它强化手段。
2.结构变化引发冲突
结构的变动也是冲突源泉之一,因此把结构作为冲突激发机制是符合罗辑的。使决策集中化、重新组织工作群体、提高规范化和增加组织单位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都是结构机制的变化,这样做可以收到打破常规并提高冲突水平的效果。
3.巧用“可告信息源”
政府官员有时会把可能的决策通过“可告信息源”渠道透露给媒体。比如,把可能任命的人的名字泄露了去。如果该候选人能够经得起公众的预前考察,则将任命他为检察官。但是,如果发现该候选人不能引起足够新闻、媒体及公众的关注,新闻秘书或其它离级官员不久将发表诸如“此人从未在考虑之列”的正式讲话。灵活自如的特点使这种方法十分流行。如果导致的冲突水平过高,则可以否决或消除信息源。要注意,模棱两可或具有威胁性的信息同样可以促成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