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会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和漏洞,所以需要不断修订、完善。但旧的制度还没有被推翻时,只能按照过去的制度来执行;只有当新的制度修订、完善并开始实行后,才能按新制度办事,这就是制度的“唯一性”要求(不允许有两套制度相互打架)。
5.制度制定后要保持长期有效性,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出现一件事情有多种规定、重复规定的情况,让人无所适从;更不能由于你的一句话就“网开一面”,让本来还算权威的制度顿时威风扫地。
6.制度的执行应该和奖惩挂起钩来,不但要奖罚分明,而且要奖罚到位。许多企业制度中对奖励的规定少得可怜,即使有,奖励金额也是“毛毛雨”;相反,对惩罚条例的规定却是严厉得很,动不动就要扣罚员工半个月、一个月工资,让人望而生畏。
实际上,这样的制度不是“严厉”,而是“缺乏人性”。须知,私营企业员工的数量虽然少,可是许多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了某个人马上就会影响生产。更何况,许多员工之间有亲戚、朋友、同乡关系,如果因为得罪了某个人而导致全体不辞而别,损失最大的还是你老板。